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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怎么办?

时间:2009-07-27 |来源:三九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凡是健康人,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中毒症状为主的一类疾病,医学上称之为食物中毒。

常见食物中毒的分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
  化学性食物中毒
  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真菌性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特点:

  来势凶猛,时间集中
  与食物有关症状相似
  无传染性
  季节性明显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紧急救护:

  呼救

  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送中毒者医院进行洗胃、导泻、灌肠。

  催吐

  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后壁,引起呕吐,同时注意,避免呕吐误吸而发生窒息。

  妥善处理可疑食物

  对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 血尿送到医院做毒物分析。

  防止脱水

  轻症中毒者应多饮盐开水、茶水或姜糖水、稀米汤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进些米汤、稀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向上级报告

  除做好以上工作外不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食物中毒重在预防,预防措施如下:

  ·对生产人员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在家里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生吃瓜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过久;

  ·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剩余的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对不熟悉、不认识的动物不随意采捕食用; 

  ·海蜇等不产品宜用饱和食盐水常浸泡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