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药品的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贮藏条件及注意事项,但如果是处方药,仅仅凭说明书还难以全面了解、正确使用该药品。病人切不可凭借一份药品说明书擅自“对号入座”、乱用药,而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1)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可以有通用名、商品名。有些不同的药品,名称只差一个字,要注意区分,不要错用;
(2)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目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字母” “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生产批号表示具体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为药品质量可以保证的期限;
(3)药品成分:若是复方制剂则标明主要成份;
(4)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化学药品标“适应症”,中药标“功能主治”。它是药品生产厂家经充分的动物药效学实验及临床人体实验的基础上确定的,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才允许刊印,往往包含很多适应症,也有的标明药理作用和用途;
(5)用法用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剂量,并以药品的含量为单位,若小儿或老人使用须按规定折算使用;
(6)药品不良反应及副作用:药品的其他不良反应也常常包括在这一栏中;
(7)注意事项或禁忌:安全剂量范围小的药品必标此栏,注意事项还包括孕妇、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应注意的内容及其他药品合用的禁忌等;
(8)贮存:若需特殊贮藏条件的药品,则在此栏标明,如避光、冷藏等;
(9)规格:包括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