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聋的药物治疗原则

时间:2009-08-05 |来源:三九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突发性聋应作为耳科急症对待,在临床治疗中要综合制订合理的方案。但用药不宜过多、过杂,不应让患者由于治疗程序的复杂而感到劳累,也不应采取教条的程序化治疗,应视病情和条件而变。

  1 治疗时机的把握 力求在耳聋的早期开始用药,不宜采取先观望,待听力无变化后,再采用药物治疗的方案。对发病3个月后才开始接受治疗者,虽不能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但对伴发的耳鸣症状会有所缓解。

  2 药物选择 根据可能引起突发性聋的不同原因选择不同的药物组合。对合并有高血压病、高脂血症和糖尿病等患者,应辅以内科治疗控制原发病。如果以血供障碍为主,应以扩张血管、降低血粘度、提高血氧分压的药物为主。如果以听神经炎类为主,应以激素和营养神经类药物为主。

  3 合理配伍 在用药选择上应依据合理的配伍原则,尽可能有针对性地选择首用药物。如突发性聋的病因与微血栓有关,应首先以溶栓药为主;反之,则不推荐使用,以减少患者的风险和负担。

  4 静脉给药 在患者条件允许,医院条件配套的基础上,应早期、合理地选择联合用药方案,但不宜同时联合使用多种静脉给药的血管扩张药物,以免出现过度用药反应。

  5 听力复查 治疗期间应定期复查听力,开始时每周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测试间隔,医师应根据复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6 助听器选配时机 对治疗效果不佳的双侧听力损失患者,可酌情选配助听器,选配时间应在听力稳定3个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