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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危险因素时很微小

时间:2009-07-29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既往学者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料不到的事件,没有一定的形式或可预见性,因而是不可避免的。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普遍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突发事件,但存在内部的发展规律。意外伤害是受伤者-动因-环境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分析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可更好地提出伤害的预防策略和措施。

  意外伤害个案的发生与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儿童因为其自控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张、喜欢冒险等特点,可能无法判断到一些潜在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也不能像成年人那样从容自若。而家长的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教育、急救系统不健全、居室布局或物品放置不合理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受伤或死亡。主要有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个人因素

  伤害的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年龄、性别、个性特征、外显行为、生理因素等与儿童伤害的发生有关。

  (1)年龄 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范围与活动能力、生活经验、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与伤害的发生及特点有关,研究这些生理、心理成熟水平和社会认知的特点,可发现伤害的高危人群。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活动范围的扩大,增加了与危险物品的机会;幼儿不能理解趴在窗台上的危险,也不知到药物和家中养的花草不能吃;刚学会骑车的儿童缺乏应急的技能。临床资料表明,因跌伤而致住院或死亡的儿童,多为10岁以下儿童;溺水以5岁以下儿童及15~19岁的青少年最多;5~15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多见,尤其在骑自行车而少年中更多。

  (2)性别 多数伤害男童发生率高于女童。在家庭中,电击伤、烫伤、跌伤,男童多于女童;在幼儿园和学校男童伤害的发生率亦高于女童。伤害发生率的差异可能与男童活动频率高、范围广、生性好动以及主动探索的行为特征有关,而不是性别间的发育差异、协调方面的差异或肌肉力量的差异引起的。例如,男童与自行车相关的伤害发生率较高,这与男童使用自行车的频率较高或使用的时间较长有关。

  (3)个性和行为特征 一些儿童某些心理与行为特征可能与另外一些儿童有本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恰与伤害的再发倾向相关联。多动、注意集中与分配障碍、行为冲动、情绪不稳定等心理行为特征在伤害多发儿童中常见。

  (4)生理因素 有研究显示,左利手的儿童伤害发生率是右利手儿童的2倍。一种解释是,儿童日常用品如剪刀是为右利手者设计的。左利手儿童操作不便是伤害的诱因;另一种解释是,左利手儿童本身存在神经心理方面的缺陷。同时。由于社会的偏见,左利手与右利手儿童之间的冲突机率增加。视力与听力障碍、运动障碍及癫痫儿童,伤害发生率也增加。

  2.家庭因素

  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有赖于成人的行动和态度。家庭完整性和稳定性、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文化程度以及家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等,都影响到儿童的安全保障,影响到对儿童的教育、关爱和忽视等。

  (1)家庭防范措施 预防儿童伤害首先在家庭中要付诸于行动。睡床、窗台加防护栏可预防儿童坠落;电插头封闭可预防儿童触电;药品、热水瓶、剪刀、缝衣针等放置不当,易导致中毒、烫伤、切割伤、刺伤等。

  (2)家庭安全教育 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对伤害预防的态度,影响到父母对子女经常性安全教育。父母文化程度低、贫困以及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直接关系到儿童家对安全教育的及时性和经常性。

  (3)家庭类型 单亲家庭是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社会危险因素,可能归于单亲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差,对儿童疏于看护等。

  3.社会因素

  儿童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的安全,需要从设计到建造各个环节加强预防性监督;法律可约束儿童骑自行车年龄;加强媒体在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儿童正确理解电视、电影和图书中的"英雄人物"的冒险行为;医疗保健条件如急救、急诊系统的完善可减少伤害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