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伤俗称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致的损伤。大多数是因人体直接接触电源所致,也有被数千伏以上的高压电或雷电击伤的。
接触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多会出现呼吸停止,200伏以下的低压电易引起心肌纤颤及心搏停止,220~1000伏的电压可致心脏和呼吸中枢同时麻痹。触电局部可有深度灼伤,呈焦黄色,与周围正常组织分界清楚,有两处以上的创口,一个入口、一个或几个出口,重者创面深及皮下组织、肌腱、肌肉、神经,甚至深达骨骼,呈炭化状态。若发现家人触电应采取的做法是: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或干布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触电伤员,防止自身触电。
当伤员脱离电源后,应立即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1.轻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性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呼吸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用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以及人工呼吸。亦可针刺人中、十宣、涌泉等穴,或给予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碱、咖啡因、可拉明)。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做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6.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