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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降服”癌转移?

时间:2009-07-30 |来源:三九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任何癌和肉瘤都可以发生骨转移,常见的有乳腺癌、肺癌、甲状腺癌、肾癌、前列腺癌和宫颈癌。转移性骨肿瘤形成后,大多数患者都会出现疼痛难忍的症状,且多为持续性剧痛,严重影响睡眠及饮食,患者常因衰竭而死亡。另外,骨转移如发生在椎骨,可能引起截瘫;发生在四肢,则出现肢体运动障碍,甚至病理性骨折,使患者的生活质量明显降低。

  癌症骨转移的后果这么严重,有什么办法“降伏”呢?目前,除了外照射、使用麻醉剂等方法外,还可采用放射性核素治疗。放射性药物,如钐-153、铼-188等都具有亲瘤性,在病灶内的放射性比正常骨组织浓度高16~25倍,其发射的β射线对转移性骨肿瘤可以进行较高剂量照射,达到既止痛、杀死癌细胞,又对正常骨组织基本无损害的目的。

  放射性核素治疗转移性骨肿瘤对人体危害极低,仅有轻度降低白细胞、血小板的副作用,但一个月后,降低的白细胞、血小板即可自行恢复。

  放射性核素治疗转移性骨肿瘤可以在门诊进行。配合化疗者,应在化疗结束后两周进行核素治疗;使用磷酸盐类药物治疗者,应在药物治疗结束后10天进行核素治疗。另外,放射性核素治疗一个疗程后,如果血常规正常,可以重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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