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视力低于正常标准,在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仍达不到标准视力表0.8(或对数视力表4.9),眼科检查也未发现眼球本身有明显病变,这样的眼睛就称为弱视。
弱视的孩子不仅视力低下,而且双眼视功能不完善,这些孩子不能精确辨认远近深浅,长大后不能从事精密仪器、仪表、航海、航空、宇航等工作。
孩子出生时,视力仅有光感,一个月后开始能注视物体,到三个月时可追逐活动的玩具或人。用现代电生理的检查方法发现,孩子一岁左右视力可达成人水平。如果在这段时间双眼或单眼受到不良因素影响,从眼到大脑皮层通路的发育受到影响,就有可能产生弱视。影响视觉发育的因素最常见的是:1、斜视;2、屈光参差,两只眼的屈光度不同;3、高度屈光不正,患者看近看远都不能获得清晰物像;4、形觉剥夺,先天性白内障等造成视觉障碍等。另外,患儿早期因外伤或眼部手术遮盖一眼,使这只眼得不到正常刺激,也是引起弱视的原因。
年龄越小,治愈率越高,超过13岁就比较难治愈,因为眼和大脑皮层之间的通路发育完善后,视力提高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孩子长到三岁左右就能配合检查视力。家长可以自购一张视力表挂在墙上教小孩识别,起先距离可近些,待孩子合作了,可在5米距离正式检查。发现视力低于0.8(标准视力表)或4.9(对数视力表),就必须带小孩到医院眼科进一步检查。有斜眼(对眼或瞟眼)的孩子,更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因为斜眼常常为弱视眼。有些孩子喜欢眯眼看东西或歪头用一只眼看书,这也常常是视力差的表现,必须及早检查。
确诊患了弱视,首先要给孩子配戴合适的眼镜,使弱视眼得到清晰的物像。同时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最常用的治疗方法是遮盖法,用眼罩遮住视力好的眼,并配合做一些精细活动,如穿珠子、描画、穿针等等,强迫孩子用弱视眼视物,达到锻炼弱视眼的目的。有斜视的弱视儿童,视力提高后还应及时矫正斜视。这不单纯是为了美观,更主要的是斜视矫正后,再经过适当训练,有利于孩子获得精细的立体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