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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与责任险差别大

时间:2009-07-23 |来源:三九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每逢节假日,短途出游的市民大多会乘坐客车,由于杭州已实行客车座位强制责任险,一些市民觉得没有必要再多掏一两元,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实上,意外险与责任险虽然同样具有保障功能,但两者有着很大的差别。市民出行时,还要选准“保护伞”。

乘客意外险购者寥寥

五一黄金周期间,杭州长途客运进入高峰期,汽车东站、北站、邮政储蓄代售窗口前购买车票的人络绎不绝。但愿意多掏一两元,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出行者较少。在汽车北站,一位准备去安吉老家的李先生拒绝了1元一份的意外保险。他表示,车票上含有保险,再买是浪费。“再说,到安吉两个小时不到,会出什么事?”他反问。

一位邮储代售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动购买意外险的人很少。一些购票者认为,车票上已含有保险,若出现人身伤害,客运公司将负赔偿责任,好像没有必要再多掏1元或2元,买一份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客意外险都是自愿购买,我们只是提醒一下。”这位邮储工作人员说。

意外险与责任险有差别

“其实,这两种险不是一回事,其中一种是责任保险,保险对象是运输企业,另一种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对象是乘客。”太保人寿浙江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运输企业对乘客负有安全责任,一旦乘客因自己运营上的责任导致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将对乘客进行赔偿,为了减轻这个风险,运输企业将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出险,由保险公司代付,但赔付的前提是运营方是否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如果不是运营方的责任,将对乘客免予赔付。

据介绍,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乘客自愿购买,杭州各长途运输售票窗口均有出售。一般保费不高,1元至2元,保额可达到5万和10万元,一旦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无论是否是运营方的责任,保险公司都直接向乘客进行赔付。责任险与人身险在赔付时,不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

外出旅游选准意外保险

由于保险产品相对较为专业,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不但要购买意外险,还要“对症下药”选择合适的意外险产品。

据介绍,杭州现在旅游意外险可供选择的余地较大。市民出游时,如果是国内游,有每人10元,保险期的保险产品,含意外、医疗等风险保障,总保险金额达15万元;出境游有20天期内,保险费为每人30元的保险产品等,包含意外、医疗等风险保障总金额达30万元。

此外,对于出境旅游的市民,杭州一些保险公司推出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涵盖了境外旅游、商务考察、学术交流、探亲访友等范围,涵盖了两大类保险责任:除境外意外伤害保障外,还具有境外紧急救援多项服务和保障功能。一些产品还突破了旅游意外险“先自付,后理赔”的操作模式,凡境外发生的责任范围内的紧急救援费用相关的援助公司直接支付,从而避免了消费者在救援时因资金不足而错失治疗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