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医药理论中,“药”与“食”本是同源的,许多食物本身也是药物。所谓“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食物无毒,有以疗疾可达到最理想的疗效。因此,虽然药膳亦属食疗食养的范畴,也不是“药+食=药膳”这么简单的概念,从作为膳食的一方面来说,首先应满足食物应该具有的色、香、味、形、触等基本要求;而从作为药的一方面来说,则应尽量发挥食物本身的功效,并进行合理搭配,辨证用膳。即使需要加入药物,药物的性味也要求尽量甘、淡、平和、无异味,不能因用药就丢了膳。
因此,正确的选配、烹调合适的膳食与享用者的身心特质相结合,食疗与粗湛和美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是一项需要高度与高度艺术的工作,在古代,仅有帝王与贵族方可享用这般精致与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