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体部或子宫下段在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破裂称为子宫破裂(rupture of uterus)。多发生在分娩期,与阻塞性分娩、不适当手术、滥用宫缩剂、妊娠子宫外伤和子宫手术瘢痕愈合不良等因素有关,个别发生在晚期妊娠。子宫破裂为产科最严重并发症之一,常引起母儿死亡。其发生率为判断一个地区产科质量标准之一。近年来我国随着产科工作者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城乡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的建立和逐步健全,其发生率已显著下降。
【诊断】
诊断完全性子宫破裂一般困难不大,根据病史、分娩经过、临床表现及体征可作出诊断。不完全性子宫破裂只有在严密观察下方能发现。个别晚期妊娠破裂者,只有出现子宫破裂的症状和体征时方能确诊。
个别病例经多次检查,可能感染出现腹膜炎而表现为类似子宫破裂症象。检查时由于胎先露部仍高、子宫下段菲薄,双合诊时双手指相触犹如只隔腹壁,有时容易误诊为子宫破裂,这种情况胎体不会进入腹腔,而妊娠子宫也不会缩小而位于胎体旁侧。
【治疗措施】
发现先兆子宫破裂,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子宫收缩,如给乙醚全麻、肌肉注射度冷丁100mg等,以缓解子宫破裂的进程。最好能尽快行剖宫产术,术中注意检查子宫是否已有破裂。
子宫破裂胎儿未娩出者,即使死胎也不应经先娩出胎儿,这会使裂口扩大,增加出血,促使感染扩散,应迅速剖腹取出死胎,视患者状态、裂伤部位情况、感染程度和患者是否已有子女等综合考虑,若子宫裂口较易缝合、感染不严重、患者状态欠佳时,可作裂口修补缝合,有子女者结扎输卵管,无子女者保留其生育功能。否则可行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子宫下段破裂者,应注意检查膀胱、输尿管、宫颈及,若有损伤,应及时修补。
子宫破裂多伴有严重的出血及存在感染,术前应输血、输液,给予乳酸钠,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术中、术后应用较大剂量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
【临床表现】
子宫破裂可发生在妊娠晚期尚未临产时,但大多数发生在临产过程中分娩遇有困难时,表现为产程延长,胎头或先露部不能入盆或受阻于坐骨棘平面或以上。子宫破裂多数可分为先兆子宫破裂和子宫破裂两个阶段。
1.先兆子宫破裂 在临产过程中,当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时,强有力的阵缩使子宫下段逐渐变薄而宫体更加增厚变短,两者间形成明显的环状凹陷,此凹陷会逐渐上升至脐平或脐部以上,称为病理缩复环(pathologic retraction ring)。此时,下段膨隆,压痛明显,子宫圆韧带极度紧张,可明显触及并有压痛。产妇自诉下腹十分疼痛难忍、烦躁不安、呼叫、脉搏呼吸加快。由于胎先露部位紧压膀胱使之充血,出现排尿困难,血尿形成。由于子宫过频收缩,胎儿供血受阻,胎心改变或听不清。这种情况若不立即解除,子宫将很快在病理缩复环处及其下方发生破裂。(图1)
图1 先兆子宫破裂时的腹部外观
2.子宫破裂 根据破裂程度,可分为完全性子宫破裂与不完全性子宫破裂两种。
(1)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宫壁全层破裂,使宫腔与腹腔相通。子宫完全破裂一瞬间,产妇常感撕裂状剧烈腹痛,随之子宫阵缩消失,疼痛缓解,但随着血液、羊水及胎儿进入腹腔,很快又感到全腹疼痛,脉搏加快、微弱,呼吸急促,血压下降。检查时有全腹压痛及反跳痛,在腹壁下可清楚扪及胎体,子宫缩小位于胎儿侧方,胎心消失,可能有鲜血流出,量可多可少。拨露或下降中的胎先露部消失(胎儿进入腹腔内),曾扩张的宫口可回缩。子宫前壁破裂时裂口可向前延伸致膀胱破裂。若已确诊为子宫破裂,则不必再经检查子宫破裂口。若因催产素注射所致子宫破裂者,产妇在注药后感到子宫强烈收缩,突然剧痛,先露部随即上升、消失,腹部检查如上所见。
子宫瘢痕破裂者可发生在妊娠后期,但更多发生在分娩过程。开始时腹部微痛,子宫切口瘢痕部位有压痛,此时可能子宫瘢痕有裂开,但胎膜未破,胎心良好。若不立即行剖宫产,胎儿可能经破裂口进入腹腔,产生类似上述子宫破裂的症状和体征。
(2)不完全性子宫破裂:指子宫肌层全部或部分破裂,浆膜层尚未穿破,宫腔与腹腔未相通,胎儿及其附属物仍在宫腔内。腹部检查,在子宫不完全破裂处有压痛,若破裂发生在子宫侧壁阔韧带两叶之间,可形成阔韧带内血肿,此时在宫体一侧可触及逐渐增大且有压痛的包块。胎心音多不规则。
【预防】
健全三级保健网,宣传孕妇保健知识,加强产前检查,密切观察产程,避免忽略性的发生。有剖宫产史或子宫切开手术史者,应提前住院待产,根据指征及前次手术情况决定本次分娩途径,若无阻塞性存在,也可在严密观察下经分娩。对催产素、前列腺素等子宫收缩剂的使用指征、方法应严格掌握,避免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