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地震史料中有不少震例记有前震活动。如公元1512年“五月云南地连震十三日,八月云南地大震”。1668年7月25日镇江府、丹阳“戌时地震,先数日微震一次,是日震甚,山动摇,江河之水皆为鼓荡,停泊之舟多覆溺,城内外震裂墙屋无算”。就是说在强震发生前数月或数日存在前震现象。
由于观察认识到大震前有一系列小震,因此便可利用前震预报大震,并设法预防大震。比如1809年8月11日贵州正安“小溪里、罗乾溪忽山动石坠,居民即将器具牛羊移居对山,迁毕地摇,房屋倒塌,田土尽翻,山泉凝而为潭,深不可测”。这说明,正安发生强震前,在小溪里、罗乾溪存在明显的小震活动,当地老百姓在观察到这种前震现象后,马上采取措施,人畜财物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了伤亡出现。
小震活动不断,但无大震发生的现象也很多。另外小震活动不明显,发生大震的例子也常出现。所以,以小震活动作为前兆预报地震,目前不具有普遍意义。
一次大地震之后,紧跟着就会发生一系列较小的地震,称为余震。大震之后的余震活动,有的很多,有的很少,持续时间也不一样。如1609年12月29日福建同安“酉时地大震,连日微震,逾震方止”。大震之后存在余震活动,主震过去以后,要防止余震,特别是强余震进一步造成伤亡破坏,应有所戒备,避开危险地方。
日常生活中,观察到了前震活动,并以它作为预报大震的手段,可以设法避免或减轻大震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大震发生之后,监视住余震活动,可以防止灾情的加重和扩大。掌握大地震往往有前震和余震的活动规律,对于研究地震预报,进行防震抗震都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