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胃癌治疗“三重奏”

时间:2009-07-30 |来源:三九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胃癌治疗至今仍以手术为主,术后根据不同的病理检查结果,辅以药物治疗。胃癌的治疗原则是:

  Ⅰ、Ⅱ期胃癌根治性手术后,病理检查癌细胞分化良好,可以免化疗,Ⅱ期患者术后应做化疗。

  Ⅲ期胃癌根治性手术后应该化疗、中药治疗,必要时辅以放射治疗。

  Ⅳ期胃癌,只要原发病灶允许,患者一般情况能承受麻醉和手术,应争取做姑息性切除术,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术后辅以中药或化疗。

  (一)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仍然是胃癌的首选方法。由于胃癌诊断和治疗水平的提高,手术适应证较前相应扩大,目前除了原发灶巨大、固定,腹内脏器广泛转移,伴血性腹水呈恶液质外,只要患者全身情况许可均应给予剖腹探查的机会。有时即使有远处转移,如锁骨上淋巴结转移,但患者伴有幽门梗阻、穿孔等严重并发症而一般情况尚能耐受手术者,亦应予以姑息性手术的机会,以缓解症状,减轻痛苦。1981年全国胃癌协作组总结9602例作了各种手术治疗的胃3、5年生存率分别为32.6%及20.8%。

  (二)放射治疗

  胃腺癌放射敏感性低,单独放疗或与化疗综合治疗后肿瘤缩小50%以上的只占60%,肿瘤完全消失者仅10%,因此,胃癌不能单独用放疗来根治,放疗在胃癌治疗中的作用主要是辅助性的或姑息性的。多用于综合治疗,放疗的主要形式有术前放疗、术中放疗、术后放疗和姑息性放疗等四种。据文献报道术前放疗可使根治手术切除率提高20%左右,使中晚期胃癌5年生存率提高10%~25%。

  (三)化学治疗

  胃癌切除术后除少数病人外,大多需行术后化疗。其原因系术后可能残存有癌细胞,或者有的胃癌手术难以完全清除,或者通过淋巴或血液系统存在转移病灶。实践证明胃癌术后配合化疗与单纯性手术比较,前者生存期要长,术后复发较少。这就是医生为什么常常在术前给病人安排化疗的道理。

  晚期胃癌不能手术切除,或仅有一部分可以行姑息切除术,因此,化疗已成为晚期胃癌的主要治疗方法,临床多采用联合化疗方案,常用的联合化疗方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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