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药:不是救“性”稻草

时间:2009-10-23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春药虽然不是不可沾染的毒药,但也不是可以随便嚼嚼的口香糖。它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健康人千万不要被蛊惑。

  在《金瓶梅》中,叙述了西门庆向胡僧求“春药”的故事,西门庆得到春药后,无论是夫妻行房,还是在外偷情,之前都要服用。

  关于“春药”(古代又称之为“淫药”),中国古代房中术一直有这部分内容,泛指能激发和增强性欲的药物。这些药方分为内服和外用,内服的有食物和药物,多为滋补强壮之品;外用的有药液外洗阴部,药巾外擦阴部和阴道内用药等,多含有一定程度刺激性的药物,一般在性兴奋后消除。

  我国传统中药中,温肾壮阳类药物多半具有助欲功能,但大多势单力薄。常见的植物和矿物类药,如附子、肉桂、淫羊藿、阳起石等;动物类药有牛鞭、狗鞭、驴肾之类,以及鹿茸、晚蚕蛾、九香虫、海马等。因此,古人常以复方进服取效。近来有人将古人的复方,用现代工艺技术制成,如“中国猛男”、“海马三肾丸”等。

  在现代,有类似春药的药物,如“性药”或“催欲药”。这类药基本是化学合成药,大都含有性激素,如丙酸睾酮、甲基睾丸素、苯丙酸诺龙、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具有催欲作用,且力专效捷。然而,古人言“纵欲催人老”,“房劳促短命”。如果用药者不善节制,纵欲房劳,甚至使用春药来支撑性生活的话,那么轻则因春药性多温燥,使机体遭受难以恢复的损害;重则可引起睾丸萎缩,脑垂体分泌激素失调,造成不良后果。

  电影《垂帘听政》中有这样一组镜头:杀鹿、锯茸、接鹿血,咸丰皇帝一饮而尽……尽管咸丰皇帝的死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他贪欲过度,不适时宜地饮用“得天地之阳最全”的鹿血等不无关系。

  清代医家在《石室秘录》中有这样的记载:“人有头角生疮,当时即头重如山,第二日即变青紫,第三日青至身上,即死。此乃毒气攻心而死也。此病多得之好吃春药……”这段话也详细地描述了春药可能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假如长期服用春药,即使停药,亦往往会出现性功能低下,甚至导致无法恢复的阳痿。

  事实上,古代房中术中的这些春药,大多数功效尚有待验证。即便有些确有效验的药方,自宋代以后,医家也逐渐认识到不能一味套用,宜辨证论治。

  健康提示:对于滥服春药者,有资料显示,还可导致以下几类危害。

  ● 虚损性疾病。春药的直接效应是激发性欲,导致性交过度。而性味燥烈的药物与过度性交造成精气大量损伤,是促成虚劳早衰,直至死亡的原因。

  ● 外科疮疡类疾病。疮疡类疾病的发生,也可以是春药之毒积聚体内,向外发泄,攻击体表所致。

  ● 生殖器官功能减退。春药的功能是暂时性的,促成的快感不仅提高了性器官的兴奋度,而且使性器官始终陷于一种不能及时得到恢复的疲劳状态,最终酿成更严重的衰退。

  ● 对后代的遗患。滥服“春药”助兴的夫妻,其孕育的胎儿先天不足或畸型的可能性较大。

  可见,春药虽然不是不可沾染的毒药,但也绝不是可以随便嚼嚼的口香糖。它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健康人千万不要被蛊惑。确有性功能障碍者,也应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合理地使用,切不可贪图一时之欢而随意服用。

  至于古代色情小说中的春药,如《飞燕外传》中的“春恤胶”、《金瓶梅》中的胡僧药丸等,当属小说家之言,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