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强对药品购销活动的票据监管

时间:2009-10-15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8月8日讯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精神,进一步整治药品购销活动中的挂靠经营,遏制非法违规药品交易行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安监、稽查、认证审评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全省药品生产、经营法定代表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大型视频会议,对贯彻执行通知精神作了全面部署。
 
  视频会议后,南平、福州、莆田、龙岩、宁德等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定贯彻措施,提出具体的专项整理行动方案。
 
  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动员,确定了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总结等三个步骤时间表,明确了工作重点,主要检查生产、批发企业在销售药品时是否开具税票、销售出库单,经营企业购进药品时是否凭票验收,做到票、帐、货以及货款流向与金额相符。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目前正按照治理方案的重点,采取随机分组、随机搭配被检查单位、统一检查、统一行动时间等方式,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将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