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将标明所有成分 企业应对新规尚无准备

时间:2009-10-15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9月4日讯 国家委日前出台新规,从今年10月1日起,要求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真实地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且所标注的名称应该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标明的成分名称将按照国际标准标注,进口化妆品也不例外,须在其加贴的中文标签上标明。这意味着,类似“美白导入因子”“保湿因子”“天然萃取物”等“虚有”的名称将不能再出现。
 
  记者走访各大商场化妆品专柜发现,在玉兰油资生堂、自然堂等知名品牌的产品成分说明当中大多只标注“××复合精华”、“萃取天然植物及果实精华”、“天然植物浓缩颗粒”等字样对于其具体的成分却未做说明。而一些进口品牌比如雅漾、嘉娜宝等进口产品产品包装上是原产地的文字说明比如法文、日文、英文等文字,在产品外附加的中文标签上也未曾将所有原料成分一一标注。
 
  记者发现,各种品牌化妆品的外包装上赫然印着诸如“活性保留因子”、“活力液”、“净化矿物质”等不知究竟为何物的字样,有的甚至仅仅标注了产品的功效。对此,经常在西单购买化妆品的李静小姐表示:“基本上我们很难知道化妆品里究竟有什么成分,所以只能选择知名品牌,觉得可以保证质量。有些产品会说明其中含有‘芦荟精华’、‘蜂蜜’或者‘牛奶’成分,我比较倾向于选择这类产品,至少我知道其中可能有芦荟、蜂胶、牛奶,是比较安全的物质,但是是否添加了其他物质,就无从知晓了。”
 
  采访中,消费者普遍表示,难以理解这些化妆品上标示的原料为何物。记者询问了专柜的导购,大部分导购对化妆品含有什么化学原料也并不知晓,只是照产品宣传原则向消费者推销,而部分导购表示:“产品的配方是商业机密,所以我们也无法知道。”正是因为配方过于神秘,又缺乏检验监督,造成了一些夸大的宣传出现。据悉,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都是按照国标GB5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进行标签标注的。该标准仅规定,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没有规定要标注出产品成分,所以给化妆品商家制造“美丽奇迹”提供了空间。
 
  但也有消费者表示,标明成分让产品更透明当然是好事,不过很多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些化学成分所代表的效果到底是怎样的。记者看到,一些化妆品成分,如氨甲基丙醇三乙醇胺等,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还真难弄懂有些什么作用。目前,市面上的产品仍沿用旧的标准,未曾听到“换装”的风声。广东省化妆品标准检测中心主任郑伟东表示,广东省内的化妆品都已经准备“换装”,具体到成分表的更换可延迟至明年6月17日执行。 作者: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