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名:Xike Shiyan Dusu
英文名:Schick Test Toxin
书页号:2005年版三部-258
本品系用纯化白喉毒素经稀释制成,用于测定人体对白喉的敏感性。
l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1 菌种名称
菌种为白喉杆菌PW8株或由PW8株筛选的产毒高、免疫力强的菌种。
2.1.2 种子批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1.3 种子批传代
主种子批自启开后传代应不超过5代。
2.1.4 种子批菌种的检定
2.1.4.1 培养特性
在吕氏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灰白色、圆形突起、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在亚碲酸钾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灰黑色、具金属光泽;在血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应呈灰白色、不透明、不产生a溶血素。
2.1.4.2 染色镜检
革兰染色阳性,具异染颗粒;菌体呈一端或两端膨大、杆状,菌体排列呈栅栏状、x状或Y状。
2.1.4.3 生化反应
发酵葡萄糖、麦芽糖、半乳糖、糊精均产酸不产气;不发酵蔗糖、甘露醇、乳糖和可溶性淀粉(附录ⅪⅤ)。
2.1.4.4 特异性中和反应
接种在Elek’s琼脂培养基上,可见明显白色沉淀线。
2.1.5 种子批的保存
种子批应于2~8℃保存。
2.2 原液
2.2.1 生产用种子
取工作种子批种子传代至血清斜面,再传代至产毒培养基种子管后,经2~3代后传至产毒培养基菌种瓶制成。
2.2.2 培养基
采用胰酶牛肉消化液培养基或经批准的其他适宜培养基,但不得采用马肉或其他马体组织。
2.2.3 原制毒素
将生产用种子接种于产毒培养基,经适宜温度、时间培养后,澄清、除菌,即得原制毒素,其效价应不低于150 Lf/ml。制备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经镜检发现已污染者应废弃。
2.2.4 毒素纯化
2.2.4.1 原制毒素可采用硫酸铵盐析、活性炭吸附法或经批准的其他方法纯化。用于纯化的毒素可多批混合,但不得超过5批。
2.2.4.2 毒素纯化后应经除菌过滤。用同一菌种、培养基处方和纯化方法制造的毒素,在同一容器内混合均匀后除菌过滤,即为一批原液。原液应经2~8℃保存适当时间,使其毒力稳定后,方可用于半成品配制。
2.2.5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
将原液测毒后稀释至0.2MLD/ml。稀释液可采用甘油-明胶-硼酸盐缓冲液,或经批准的其他无抗原性和无致敏性的适宜缓冲液。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批规程”规定。
2.4.2 分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装和冻干规程”规定。
2.4.3 规格
每瓶1ml,含白喉毒素0.2MLD。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
3 检定
3.1 原液检定
3.1.1 纯度
每1mg蛋白氮应不低于2000Lf(附录Ⅺ D)。
3.1.2 毒力测定
应为25~50MLD/Lf。
3.2 半成品检定
3.2.1 外观检查
应为无色或淡乳白色澄明液体,无沉淀或其他异物。
3.2.2 pH值
应为7.2~8.2(附录Ⅴ A)。
3.2.3 效力测定
3.2.3.1 MLD测定
选用体重为240~270g的豚鼠4只,每只于腹部皮下注射本品5ml,至少应有3只在注射后72~96小时死亡,另1只可在72小时前或96小时后死亡。即本品含纯化白喉毒素约0.2MLD/ml。
3.2.3.2 结合力测定
将白喉抗毒素标准品稀释至1/75IU/ml及1/125IU/ml,加等量本品,置室温或37℃中和30分钟后,皮内注射2只体重为2~3kg的家兔各0.2ml,72小时判定结果。注射含1/1250IU白喉抗毒素中和液的部位应呈10mm×10mm或稍强的红肿反应,含1/750IU白喉抗毒素中和液的注射部位应无反应。
3.2.4 稳定性试验
本品于37℃放置24小时,其效力应符合3.2.3项规定。
3.2.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
3.3 成品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按3.2.3.2进行,应符合规定。
3.3.2 外观
应为无色或淡乳白色澄明液体,无沉淀或其他异物。
3.3.3 pH值
应为7.2~8.2(附录Ⅴ A)。
3.3.4 效力测定
按3.2.3项进行,应符合规定。
3.3.5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附录Ⅻ A),应符合规定。
4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分装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5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