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房托管”走向终结? 终究是种过渡模式

时间:2009-10-15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点击:


    9月17日讯 近日,尽管南京“药房托管”的指定商业公司——南京医药方面有关人士否定了“"药房托管"即将终止”的消息,但是,因为不符合医改和购销改革的大方向,业内专家对探索了4年的南京“药房托管”前途不予看好。
 
    首先是药品购销方面,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已经是大趋势。
 
    江苏省卫生厅在8月27日发布了《江苏省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公告》,首次在江苏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这相当于把江苏省以前分散在各市的药品集中采购权统一到省一级。那么,南京“药房托管”模式中有9家三甲医院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范围内,南京对这9家的药房托管权还能继续拥有吗?
 
    更关键的是,“药房托管”模式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存在相悖的地方。专家们确信,在医改未明朗前就开始探索的“药房托管”终究是一种“过渡模式”,必然将随着新医改的推进而逐步终结。
 
    药品集中采购启动
 
    根据8月27日发布的《2009年度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文件》(下称采购文件),江苏将在省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药品挂网采购,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一、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中药饮片和未获得国药准字号批件的药品不纳入集中目录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记者在采购文件上看到,此次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约有4500个品种,具体分为保障性药品目录、廉价药品目录、大容量注射液目录和竞价议价药品目录。
 
    在价格方面,采购文件规定,本次集中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价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政策计算后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属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供应商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价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政策计算后不得高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零售指导价格。如本次集中采购药品拟中标(入围)候选品种取得基本药物中标资格,则须与基本药物招标中标价保持一致。
 
    据了解,必须在8月27日~9月17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而从10月28日起,采购中心开始接受企业网上报价。
 
    而在配送方面,文件规定原则上每种药品只允许委托一次,但在一个地区可以委托多家企业进行配送。供应商的每个药品对单个省辖市可确定1~3个配送商,每个县(市)可确定1个配送商。对某一具体入围品种,同一家医疗机构选择不超过两家配送商。
 
    显然,江苏省启动药品集中采购,给南京“药房托管”带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原先进行全市统一采购、配送和结算的南京市药品集中托管中心,这个机构可能被整合到省级平台,那么,原先在“药房托管”范围内的市属9家三级与南京医药的药房托管关系有可能重新定位。
 
    叫停是必然
 
    目前,医改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已逐步发布实施。业内专家认为,从大方向来看,“药房托管”与之并不符合:首先,“医药分开”在医改方案中并没有得到明确,而且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是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但是,从2005年开始探索的“药房托管”,其出发点正是“医药分开”、切断医药利益链,这种模式下医院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托管公司南京医药按约定支付药房收益的一定比例(实际上是35%)分成给医院,显然这与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大方向并不符合。
 
    其次是,在未来三年,基本药物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集中采购,并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由政府指定统一的配送商。而南京“药房托管”目前涉及200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由于这些医院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范围内,南京医药首先要成为当地政府指定的基本药物配送商,才能在这些医疗机构继续拥有配送资格,考虑到南京医药在长三角地区的实力较强,很有可能成为指定配送商,但原有的“药房托管”模式也不符合基本药物基层零差价的规定,必然要被叫停。
 
    业内不予看好
 
    针对“"药房托管"即将终止”的消息,南京医药有关人士对此予以了否认。“没有说要停,关于"医药分开",医改方案也没明确说不可以。医院药房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与医改大方向也不是完全相背离。”南京医药有关人士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
 
    但是业内专家却认为“药房托管”在医改实施后“长不了”。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济生认为,“药房托管”模式之所以不能完全适应医疗体制改革,主要是这个模式在运行探索时,还没有国家医改方案出台,改革方向和相关政策还不十分明朗。“只能说是一种尝试,一种探索,所以我认为谈不上失败或不失败,只能说这个模式目前还不适应中国国情。”
 
    陈济生认为,国家医改方案正式公布以来,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明确了,改革的最终受益者是百姓,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那么整个药品供应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要相应做出必要调整,而且是利益结构的调整。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使用单位,每个环节都面临新的调整和改革。不是切断利益链,而是切断不正当利益关系,建立有序市场,做到公平有效。
 
    “药房托管”是南京医药的核心业务之一。资料显示,目前南京医药“药房托管”业务已覆盖南京、苏北、河南和安徽等地,年收入规模4亿~5亿元,净利率2%~3%。“"药房托管"大的趋势长不了,对南京医药发展来说还是不利的,南京医药发展战略要调整。”上海第一财经研究院医药行业研究员黄丁毅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