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证

时间:2010-04-10 |来源:三九中医药网 收集整理


    火与热同类,都为阳盛之象,故火热常常混称。进一步对照,火与热仍有所区别。一样寻常说来,热轻而火重。温为热之渐,火是热之极。因为温邪也是外感热病的一类致病身分,故温热又常并称。火、热、温邪致病,常有易伤阴津,动风、动血等特点。

    首要临床默示:壮热,口渴,面红目赤,浮躁不眠,神昏谵语,乃至则躁扰发狂。或生疮疡疗毒,或吐血,衄血,发斑疹。舌质红绛,脉洪数或细数。

    病机剖析:火、热、温邪入气分测壮热,口渴,面红目赤,脉洪数;火热入营血,则浮躁不眠,逼血妄行,则吐血、衄血,发斑疹;热扰心神则神昏谵语,乃至躁扰发狂;火热郁结不解,腐肉成脓,则生疮疡疗毒;舌红绛,脉细数,是火热深切营血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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